康捷医疗股票发行方案(康捷公司简介)

  证券代码:300651 证券简称:金陵体育 公告编号:2017-057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529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1893.34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3.71 元。截至 2017 年 4 月 24 日,公司实际 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93.34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59,576,914.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33,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 民币 226,576,914.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汇入金陵体育在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南丰支行开设的 802000058208788 人 民币账户 38,576,914.00 元;在交通银行张家港南丰支行开设的 387899991010003003714 人民币账户 188,000,000.00 元。扣除发行总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9,243,928.48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ZH10324 号《验资 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项目部分资金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17 年 6 月 16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 第 ZH10361 号),证明:发行人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预先已投入资金额 厂房、设备、工 其他工程和费 投资预算 募集资金项目 具器具及生产 用及铺底流动 合计 完成率 用配套设施投 资金投入 入 体育器材产能扩建项目 27,218,066.98 - 27,218,066.98 14.48% 研发中心用房项目 27,670,945.41 2,002,700.00 29,673,645.41 87.28% 合计 54,889,012.38 2,002,700.00 56,891,712.38 25.63% 发行费用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公告金额 已付金额 审计费用与验资费用 1,450,000.00 1,450,000.00 律师费用 2,140,000.00 1,320,000.00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3,280,000.00 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用 462,985.52 311,372.11 合 计 7,332,985.52 3,081,372.11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即“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 资金超出以上预计投资金额,公司将按照目前的资金状况和有关的管理制度,将 多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此种安排将有助于公司财务状况的进一步改善和经 济效益的提高。如实际募集资金不足以按上述计划投资以上项目,资金缺口由公 司自筹解决。”,本次拟置换金额与上述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一致。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 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6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用于发行的自筹资金,置 换金额分别为 56891712.38 元和 3081372.11 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问询和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是必要的、合理的,有利 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本次 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和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用于发行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分别为 56891712.38 元和 3081372.11 元。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和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用于发行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分别为 56891712.38 元和 3081372.11 元。 (四)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鉴 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信会师报字[2017]第 ZH10361 号《验资报告》,并认为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7 年 6 月 16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 会计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 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和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用于发行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分别为 56891712.38 元和 3081372.11 元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出具的《广发证券关于金陵体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 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H10361 号。 特此公告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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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01-24 01: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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