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残值率(固定资产残值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以上规定与现行会计准则规定一致,因此,由企业根据。

最新相关规定如下外资企业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残值率一般为百分之10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残值率是指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除另有规定者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残值率一般为10%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

固定资产残值率是指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资产 资产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企业拥有或者。

发布于 2023-12-22 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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