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醒:新潮能源(600777)投资者后一次处罚的索赔诉讼时效要比第一次处罚索全国股指期货配资网赔时效先超过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针对新潮动力虚伪陈说引发的出资者索赔案,后一次处分的索赔诉讼时效或许要比第一次处分索赔时效先超越,需求出资者特别注意。

2022年12月30日,新潮动力公告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处分决定书》,经查明,违法现实如下:

2017年6月27日,广州乡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翔出资有限公司别离与国通信任有限责任公司签定《国通信任·华翔北京借款单一资金信任合同》、《信任借款合同》。上述合同约好,国通信任受托办理广州农商行25亿元的信任资金,将信任资金用于向华翔出资发放不超越25亿元的信任借款,借款专项用于华翔出资弥补流动资金,信任期限为48个月。

同日,新潮动力公司与广州农商行签定《差额补足协议》,约好不管何种原因导致广州农商行在任一信任合同约好的核算日未能足额收到信任合同约好的出资本金或收益时,新潮动力公司应向广州农商行承当差额补足责任。关于上述事项,新潮动力公司未及时予以发表,也未在2017年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发表。直至广州农商行对新潮动力公司提起诉讼后,新潮动力公司才于2021年3月4日初次公告该事项的相关状况。

针对2022年末的处分,许峰律师以为,在2017年6月27日到2021年3月4日之间买入新潮动力股票,并且在2021年3月4日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股票的出资者,可建议索赔,由于处分时刻是2022年年末,应该适用新司法解释承认诉讼时效,故到2024年3月初,诉讼时效或许将届满。

此外2021年12月24日晚,新潮动力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决定书》。经查明,新潮动力未及时及未按规则发表相关担保事项,关于相关担保事项,新潮动力未及时予以发表,也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发表。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以为,在2017年10月8日到2018年12月19日之间买入新潮动力股票,并在2018年12月19日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股票的出资者,还可持续建议索赔。由于该部分违规是在2023年末作出处分,应该依据老司法解释承认诉讼时效问题,故该部分诉讼时效应该到2024年12月届满。

许峰律师署理的新潮动力出资者索赔案已屡次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交立案。部分新潮动力出资者索赔案已在北京金融法院开庭审理。律师团队还在持续推动后续案子的立案作业,还在持续承受其他出资者的索赔托付。

发布于 2024-01-20 1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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