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金朱兴良儿子合信基金对换卡(创金合信基金公司地址)

基金处理人:创金合信基金处理有限公司

基金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

重要提示

1、本基金由创金合信鑫报答灵敏装备混合型证券出资基金转型而来,于2018年8月9日经我国证监会证监答应[2018]1288号文准予改变注册,并经2018年9月25日创金合信鑫报答灵敏装备混合型证券出资基金基金比例持有人大会抉择经过。自2018年10月11日起,《创金合信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出资基金基金合同》正式收效,《创金合信鑫报答灵敏装备混合型证券出资基金基金合同》一起失效。

2、基金处理人保证招募阐明书的内容实在、精确、完好。本基金经我国证监会注册,但我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征集的注册,并不标明其对本基金的出资价值、商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别或保证,也不标明出资于本基金没有危险。

3、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危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商场基金。

4、本基金出资于证券商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商场动摇等要素发生动摇,出资人在出本钱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危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危险承受能力,理性判别商场,并承当基金出资中呈现的各类危险。出本钱基金或许遇到的危险包含:(1)与本基金选用主题出资方法相关的会集出资危险,以及本基金出资于特定的出资种类相关的危险等特定危险;(2)证券商场全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危险;(3)单个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危险;(4)商场危险;(5)流动性危险;(6)基金出资进程中发生的处理危险、运作危险和不可抗力危险。其间,与本基金选用主题出资方法相关的会集出资危险是本基金因会集出资于消费职业的股票而潜在的出资危险;与本基金出资于特定的出资种类相关的特定危险指与出资金融衍生品相关的特定危险,与出资财物支撑证券相关的信用危险、利率危险、流动性危险、提早偿付危险、操作危险和法令危险等。特别的,出于维护基金比例持有人的意图,本基金为保证基金财物组合的流动性与基金比例持有人的净换回需求相适配,或许在特定环境下发动相应的流动性危险处理东西。敬请出资人具体阅读本招募阐明书“危险提示”,以便全面了解本基金运作进程中的潜在危险。

5、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出资人有或许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或许丢失本金。出资有危险,出资人申购基金时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阐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发表文件,自主判别基金的出资价值,自主做出出资决策,自行承当出资危险。

6、基金的过往成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体现,基金处理人处理的其他基金的成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成绩体现的保证。

7、基金处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慎重勤勉的原则处理和运用基金财物,但不保证基金必定盈余,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8、基金处理人提示出资者基金出资的“买者自傲”原则,在出资者作出出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改变导致的出资危险,由出资者自行担负。

一、绪言

本招募阐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出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揭露征集证券出资基金运作处理方法》(以下简称“《运作方法》”)、《证券出资基金出售处理方法》(以下简称“《出售方法》”)、《证券出资基金信息发表处理方法》(以下简称“《信息发表方法》”)、《证券出资基金信息发表内容与格局原则第5号〈招募阐明书的内容与格局〉》、《揭露征集敞开式证券出资基金流动性危险处理规矩》(以下简称“《流动性危险处理规矩》”)以及《创金合信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出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处理人许诺本招募阐明书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实在性、精确性、完好性承当法令责任。本基金是依据本招募阐明书所载明的材料请求征集的。本基金处理人没有托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供给未在本招募阐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阐明书作任何解说或许阐明。

本招募阐明书依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我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好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力、责任的法令文件。基金出资人自依基金合同获得基金比例,即成为基金比例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比例的行为自身即标明其对基金合同的供认和承受,并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矩享有权力、承当责任。基金出资人欲了解基金比例持有人的权力和责任,应具体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阐明书中,除非辞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创金合信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出资基金,本基金由创金合信鑫报答灵敏装备混合型证券出资基金转型而来

2、基金处理人:指创金合信基金处理有限公司

3、基金保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指《创金合信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出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用修订和弥补

5、保管协议:指基金处理人与基金保管人就本基金签定之《创金合信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出资基金保管协议》及对该保管协议的任何有用修订和弥补

6、招募阐明书、《招募阐明书》或本招募阐明书:指《创金合信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出资基金招募阐明书》及其定时的更新

7、法令法规:指我国现行有用并发布施行的法令、行政法规、标准性文件、司法解说、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束缚力的抉择、抉择、告诉等

8、《基金法》: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经过,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令的抉择》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出资基金法》及公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9、《出售方法》:指我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公布、同年6月1日施行的《证券出资基金出售处理方法》及公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信息发表方法》:指我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公布、同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出资基金信息发表处理方法》及公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运作方法》:指我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公布、同年8月8日施行的《揭露征集证券出资基金运作处理方法》及公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流动性危险处理规矩》:指我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公布、同年10月1日施行的《揭露征集敞开式证券出资基金流动性危险处理规矩》及公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我国证监会:指我国证券监督处理委员会

14、银职业监督处理安排:指我国人民银行和/或我国银职业监督处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束缚,依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力并承当责任的法令主体,包含基金处理人、基金保管人和基金比例持有人

16、个人出资者:指依据有关法令法规规矩可出资于证券出资基金的自然人

17、安排出资者:指依法能够出资证券出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挂号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同意树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工作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安排

18、合格境外安排出资者:指契合相关法令法规规矩能够出资于在我国境内依法征集的证券出资基金的我国境外的安排出资者

19、出资人、出资者:指个人出资者、安排出资者和合格境外安排出资者以及法令法规或我国证监会答应购买证券出资基金的其他出资人的合称

20、基金比例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阐明书合法获得基金比例的出资人

21、基金出售事务:指基金处理人或出售安排宣扬推介基金,出售基金比例,处理基金比例的申购、换回、转化、转保管及定时定额出资等事务

22、出售安排:指创金合信基金处理有限公司以及契合《出售方法》和我国证监会规矩的其他条件,获得基金出售事务资历并与基金处理人签定了基金出售服务协议,处理基金出售事务的安排

23、直销安排:指创金合信基金处理有限公司

24、非直销出售安排:指契合《出售方法》和我国证监会规矩的其他条件,获得基金出售事务资历并与基金处理人签定了基金出售服务协议,处理基金出售事务的安排

25、挂号事务:指基金挂号、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事务,具体内容包含出资人基金账户的树立和处理、基金比例挂号、基金出售事务的承认、清算和结算、署理发放盈利、树立并保管基金比例持有人名册和处理非生意过户等

26、挂号安排:指处理挂号事务的安排。基金的挂号安排为创金合信基金处理有限公司或承受创金合信基金处理有限公司托付代为处理挂号事务的安排

27、基金账户:指挂号安排为出资人开立的、记载其持有的、基金处理人所处理的基金比例余额及其变化状况的账户

28、基金生意账户:指出售安排为出资人开立的、记载出资人经过该出售安排处理申购、换回、转化、转保管及定时定额出资等事务而引起的基金比例变化及结余状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收效日:指《创金合信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出资基金基金合同》收效日,《创金合信鑫报答灵敏装备混合型证券出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30、基金合同停止日:指基金合同规矩的基金合同停止事由呈现后,基金产业清算结束,清算结果报我国证监会存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收效至停止之间的不定时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生意所、深圳证券生意所的正常生意日

33、T日:指出售安排在规矩时刻受理出资人申购、换回或其他事务请求的敞开日

3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35、敞开日:指为出资人处理基金比例申购、换回或其他事务的工作日

36、敞开时刻:指敞开日基金承受申购、换回或其他生意的时刻段

37、《事务规矩》:指《创金合信基金处理有限公司敞开式基金事务规矩》,是标准基金处理人所处理的敞开式证券出资基金挂号方面的事务规矩,由基金处理人和出资人一起恪守

38、申购:指基金合同收效后,出资人依据基金合同和招募阐明书的规矩请求购买基金比例的行为

39、换回:指基金合同收效后,基金比例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阐明书规矩的条件要求将基金比例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基金转化:指基金比例持有人依照基金合同和基金处理人到时有用公告规矩的条件,请求将其持有基金处理人处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比例转化为基金处理人处理的其他基金基金比例的行为

41、转保管:指基金比例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出售安排之间施行的改变所持基金比例出售安排的操作

42、定时定额出资方案:指出资人经过有关出售安排提出请求,约好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法,由出售安排于每期约好扣款日在出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主动完结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请求的一种出资方法

43、巨额换回:指本基金单个敞开日,基金净换回请求(换回请求比例总数加上基金转化中转出请求比例总数后扣除申购请求比例总数及基金转化中转入请求比例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敞开日基金总比例的10%

44、元:指人民币元

45、基金收益:指基金出资所得盈利、股息、债券利息、生意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完成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产业带来的本钱和费用的节省

46、基金财物总值:指基金具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财物的价值总和

47、基金财物净值:指基金财物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8、基金比例净值:指核算日基金财物净值除以核算日基金比例总数

49、基金财物估值:指核算评价基金财物和负债的价值,以确认基金财物净值和基金比例净值的进程

50、流动性受限财物:指因为法令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妨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财物,包含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生意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时存款(含协议约好有条件提早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转受限的新股及非揭露发行股票、财物支撑证券、因发行人债款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生意的债券等

51、摇摆定价机制:指当敞开式基金遭受大额申购换回时,经过调整基金比例净值的方法,将基金调整出资组合的商场冲击本钱分配给实践申购、换回的出资者,然后削减对存量基金比例持有人利益的晦气影响,保证出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危害并得到公正对待

52、指定前言:指我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发表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前言

53、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防止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情

54、A类基金比例:指在出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前端申购费,但不计提出售服务费的基金比例类别

55、C类基金比例:指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财物中计提出售服务费的基金比例类别

56、基金比例折算:指基金处理人依据基金运作的需求,在基金财物净值不变的前提下,依照必定比例调整基金比例总额及基金比例净值

57、货币商场东西:指现金,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收据、同业存单,剩下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款融资东西、财物支撑证券,以及法令法规、我国证监会或我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杰出流动性的货币商场东西

三、基金处理人

(一)基金处理人概略

1、基金处理人基本状况

称号:创金合信基金处理有限公司

居处:深圳市前海深港协作区前湾一路1号201室

工作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建立日期:2014年7月9日

联系电话:0755-23838000

联系人:贾崇宝

安排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本钱:人民币1.7亿元

股权结构

(二)首要人员状况

1、董事会成员基本状况

公司董事会共有7名成员,其间1名董事长,3名董事,3名独立董事。

刘学民先生,董事长,研究生,国籍:我国。历任北京市方案委员会外经处副处长、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总司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榜首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榜首创业出资处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榜首创业立异本钱处理有限公司董事、国泰一新(北京)节水出资基金处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榜首创业元创出资处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榜首创业圆创本钱处理有限公司的董事、珠海一创风华文明出资处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一创远航出资处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普创(珠海)出资处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创金合信基金处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苏彦祝先生,董事,硕士,国籍:我国。历任南边基金处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司理、出资部履行总监、出资部总监、榜首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物处理部总司理,现任创金合信基金处理有限公司董事、总司理。

发布于 2023-12-05 09: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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