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华强电子金协会会费发票如何取得

2023-11-25 06:11:51 1
亿轩观市
理个税问答No.171
【问】
公司收了1万会员费并开具了服务发票,一起赠送价值1仟元的礼品,视同出售吗?
【答】
财税处理如下:
1.增值税不视同出售。《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经营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告诉》( 财税〔2016〕36号)附件1:《经营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则,有偿,指取得钱银、货品或许其他经济利益。
中税答疑了解上述文件的意义:以取得经济利益为有偿出售,不归于视同出售的领域。即取得的承认价值的经济利益,应归于增值税中有偿的概念。
入会员送礼物,归于取得了承认的经济利益,赠送礼物的经济利益体现在会费中,应依照有偿出售处理,而不是无偿出售,不该视同出售。
2.依照买赠行为开具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扣头额抵减增值税应税出售额问题告诉》(国税函[2010]56号 ),买一赠一出售货品开具发票时,将赠品与产品别离依照出售价格开具,一起将赠品价格作为扣头,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注明扣头额。
3.所得税依照买赠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承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8〕875号)规则,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法组合出售本企业产品的,不归于捐献,应将总的出售金额按各项产品的公允价值的份额来分摊承认各项的出售收入。
参照以上规则,入会员送礼物,所得税上也不归于捐献视同出售。
4.新收入准则下的管帐处理:
假定收到服务费时,开具了买一赠一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合同负债
主经营务收入—礼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经营务本钱—礼品
贷:库存产品—礼品什么是公益事业捐献收据?

公益事业捐献收据,是指国家机关、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其他公益性安排依法承受公益性捐献时开具的凭据。

取得该收据的优势有哪些?

取得公益事业捐献收据的社会安排在承受捐献时,能够合法承认捐献收入(捐献收入作为经营外收入入账,不需交纳增值税),并能有用合作非盈利安排企业所得税免税资历优惠方针(即“承受其他单位或许个人捐献的收入”契合非盈利安排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规模,不需交纳所得税),使安排能够将承受捐献所得悉数用于公益事业,然后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相关法规根据是哪些?

《财务部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献收据运用处理暂行办法〉的告诉》(财综[2010]112号)

《财务收据处理办法》(财务部令〔2012〕70号)

《财务部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清晰公益性社会安排申领公益事业捐献收据有关问题的告诉》(财综〔2016〕7号)

市财务局、市民政局关于本市公益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申领公益事业捐献收据有关问题的告诉(沪财库〔2016〕56号)

本市出台相关方针的考虑有哪些?

在以往详细实践中,除了基金会、“公益性社会团体”(依照财税〔2008〕160号文件规则,经过财务、税务、民政三部分联合确定的具有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资历的社会安排)在挂号、确定后可领购捐献收据外,关于“其他公益性安排”,没有相关文件对其规模进行清晰界定,然后导致社会安排中很多从事公益事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难以正常请求领购捐献收据。

为处理这一难题,市民政局和市财务局屡次研讨、和谐,联合下发了《市财务局、市民政局关于本市公益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申领公益事业捐献收据有关问题的告诉》。

《告诉》清晰了在民政部分依法挂号、并从事公益事业的公益性民办非企业单位,依照《公益事业捐献收据运用处理暂行办法》规则,能够到同级财务部分申领公益事业捐献收据(公益性社会团体参照履行)。

该方针出台是惠及本市社会安排的严峻利好行动,有利于安排依法合规地展开公益慈悲活动,关于健全和完善财务收据处理准则,标准公益事业捐献收据运用行为,加强公益事业捐献收入监督处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哪些非盈利事项可申领该收据?

公益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依照自愿、无偿准则,依法承受并用于公益事业捐献资产时,可申领公益事业捐献收据。

其间所称的公益事业,是指下列非盈利事项:

救助灾祸、救助贫穷、搀扶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教育、科学、文明、卫生、体育事业;

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造;

促进社会发展和前进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怎么申领公益事业捐献收据?

公益事业捐献收据实施凭据领购,依照“分次定量,核旧领新”准则,一次领购的数量一般不超越本单位六个月的运用量。收据领购,依照财务从属联系向同级财务部分请求,初次领购应当依照规则程序处理《财务收据领购证》。首要申领程序和所需递送材料如下:

●存案请求●

受理部分:同级民政部分

所需材料:

(1)领购公益事业捐献收据请求陈述

(2)《民办非企业单位申领公益事业捐献收据存案表》

(3)公益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挂号证

(4)经挂号处理机关核准过的规章

(5)理事会会议相关材料

(6)民政部分要求供给的其他材料

●请求核发《财务收据领购证》●

受理部分:同级财务部分

所需材料:(1)领购公益事业捐献收据请求陈述

(2)《民办非企业单位申领公益事业捐献收据存案表》

(3)《财务收据领购证请求表》

(4)公益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挂号证

(5)财务部分要求供给的其他材料

●请求领购公益事业捐献收据●

(1)《财务收据领购证》

(2)《民办非企业单位申领公益事业捐献收据存案表》

(3)《上海市公益事业捐献一致收据运用状况及购买请求表》

哪些行为不得运用捐献收据?

集资、分摊、筹资、资助等行为;

以捐献名义承受资产并与出资人利益相关的行为;

以捐献名义从事盈利活动的行为;

收取除捐献以外的政府非税收入、医疗服务收入、会费收入、资金往来金钱等应运用其他相应财务收据的行为;

依照税收准则规则应运用税务发票的行为;

财务部分确定的其他行为。

运用和监管要求是哪些?

公益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承受捐献应当恪守法令、行政法规规则,遵从自愿、无偿准则,并严厉依照《财务收据处理办法》和《公益事业捐献收据运用处理暂行办法》运用公益事业捐献收据,自觉承受同级财务部分的监督查看。

财务部分应加强对公益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领购、运用、保管公益事业捐献收据的监督查看,若发现违规运用公益事业捐献收据问题,应予以严肃查处,并及时向有关部分通报,保证收据处理标准有序。

申领公益事业捐献收据的公益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依照严峻事项陈述准则,在每次承受捐献前有必要填写《严峻事项陈述表》报民政部分,照实陈述捐献人、捐献金钱、捐献用处。

取得公益事业捐献收据的公益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列入民政部分年度查看审计单位规模,加强对捐献收入的审计,一旦发现问题,予以严肃查处。

民政、财务部分在日常处理中催促公益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做好公益事业捐献收据运用处理作业,并将安排运用公益事业捐献收据状况归入年度查看(年报)、评价、执法监督以及信誉信息记载等作业系统中,加强对捐献收据运用的监管。

哪些社会安排会优先给予公益事业捐献收据存案?

取得社会安排评价3A等级以上(包含3A等级)的社会安排(评价等级仍在有用期内),且取得评价等级后历年年检定论为“合格”的安排,各级民政部分可优先给予存案。

哪些社会安排不予公益事业捐献收据申领存案?

被列入社会安排活动反常名录和严峻违法失期名单的安排;

最近一年度社会安排年检定论为“不合格”的安排;

存在违背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景象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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