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第4号(商业汇票承兑、贴600088中视传媒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

我国人民银行我国银行稳妥监督处理委员会令〔2022〕第4号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处理办法》现已2022年8月24日我国人民银行2022年第7次行务会议审议经过和我国银行稳妥监督处理委员会审签,现予发布,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我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  我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  2022年11月11日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处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标准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事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我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处理法》

我国人民银行我国银行稳妥监督处理委员会令〔2022〕第4号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第4号(商业汇票承兑、贴600088中视传媒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处理办法》现已2022年8月24日我国人民银行2022年第7次行务会议审议经过和我国银行稳妥监督处理委员会审签,现予发布,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我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

  我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

  2022年11月11日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标准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事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我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处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托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许在指定日期无条件付出确认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许持票人的收据,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或电子方法的银行承兑汇票、财政公司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第三条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承兑、贴现、贴现前的背书、质押、确保、提示付款和追索等事务,应当经过人民银行认可的收据商场基础设施处理。供应链收据归于电子商业汇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承兑是指付款人许诺在商业汇票到期日无条件付出汇票金额的收据行为。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贴现是指持票人在商业汇票到期日前,贴付必定利息将收据转让至具有借款事务资质安排的行为。持票人持有的收据应为依法合规获得,具有实在买卖联系和债权债务联系,因税收、承继、赠与依法无偿获得收据的在外。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再贴现是指人民银行对金融安排持有的已贴现未到期商业汇票予以贴现的行为,是中央银行的一种货币政策东西。

  第七条商业汇票的承兑、贴现和再贴现,应当遵从依法合规、公正自愿、诚信自律、危险自担的准则。

第二章 承兑

  第八条银行承兑汇票是指银行和乡村信誉协作社承兑的商业汇票。银行首要包括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商业银行和乡村协作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建立,具有银保监会或其派出安排颁布的金融答应证,且事务范围包括收据承兑。

  第九条财政公司承兑汇票是指企业集团财政公司承兑的商业汇票。财政公司承兑汇票承兑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建立,具有银保监会或其派出安排颁布的金融答应证,且事务范围包括收据承兑。

  第十条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乡村信誉协作社、财政公司以外的法人或非法人安排承兑的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建立的法人及其分支安排和非法人安排。

  第十一条银行、乡村信誉协作社、财政公司承兑人展开承兑事务时,应当严厉审查出票人的实在买卖联系和债权债务联系以及承兑危险,出票人应当具有杰出资信。承兑的金额应当与实在买卖联系和债权债务联系、承兑请求人的偿付才能相匹配。

  第十二条银行、乡村信誉协作社、财政公司承兑的担保品应当严厉处理。担保品为确保金的,确保金账户应当独立设置,不得移用或随意提早支取确保金。

  第十三条银行、乡村信誉协作社、财政公司承兑事务应当归入存款类金融安排一致授信处理和危险处理结构。

第三章贴现和再贴现

  第十四条商业汇票的贴现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建立的、具有借款事务资质的法人及其分支安排。请求贴现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为自然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建立的法人及其分支安排和非法人安排。

  第十五条请求贴现的持票人获得贴现收据应依法合规,与出票人或前手之间具有实在买卖联系和债权债务联系,因税收、承继、赠与依法无偿获得收据的在外。

  第十六条持票人请求贴现,须提交贴现请求、持票人背书的未到期商业汇票以及能够反映实在买卖联系和债权债务联系的资料。

  第十七条持票人能够经过收据生意安排进行收据贴现询价和成交,贴现促成买卖应当经过人民银行认可的收据商场基础设施展开。

  第十八条收据生意安排应为商场诺言杰出、收据事务活泼的金融安排。收据生意安排应当具有独立的收据生意部分和完善的内控处理机制,具有专门的生意途径,收据生意事务与自营事务严厉阻隔。收据生意安排应当具有专业的从业人员。

  第十九条转贴现事务按照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收据买卖有关规矩实行。

  第二十条处理商业汇票贴现事务的金融安排,能够请求处理再贴现事务。再贴现事务处理的条件、利率、期限和方法,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矩实行。

第四章危险操控

  第二十一条金融安排应当具有健全的收据事务处理准则和内部操操控度,审慎展开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事务,采纳有用办法防备商场危险、信誉危险和操作危险。

  第二十二条商业汇票的承兑人和贴现人应当具有杰出的运营和财政状况,最近二年不得产生收据继续逾期或许未按规矩发表信息的行为。商业汇票承兑人对承兑的收据应当具有到期付款的才能。

  第二十三条财政公司承兑人所属的集团法人应当具有杰出的运营和财政状况,最近二年不得产生收据继续逾期或许未按规矩发表信息的行为,最近二年不得产生严峻违法行为,以及其他严峻危害商场主体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银行承兑汇票和财政公司承兑汇票的最高承兑余额不得超越该承兑人总资产的15%。银行承兑汇票和财政公司承兑汇票确保金余额不得超越该承兑人吸收存款规划的10%。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能够依据金融安排内控状况设置承兑余额与借款余额份额上限等其他监管目标。

  第二十五条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应当与实在买卖的实行期限相匹配,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越6个月。

第五章信息发表

  第二十六条商业汇票信息发表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矩实行,应当遵从及时、实在、精确、完好的准则。

  第二十七条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和财政公司承兑汇票承兑人应当按照人民银行规矩发表收据首要要素及信誉信息。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应当发表承兑人信誉信息。

  第二十八条贴现人处理商业汇票贴现的,应当按照人民银行规矩核对收据发表信息,信息不存在或许记载事项与发表信息不一致的,不得为持票人处理贴现。

  第二十九条商业汇票背书转让时,被背书人能够按照人民银行规矩核对收据信息,信息不存在或许记载事项与发表信息不一致的,能够采纳有用办法辨认收据信息真伪及信誉危险,加强危险防备。

  第三十条商业汇票承兑人为非上市公司、在债券商场无信誉评级的,鼓舞商业汇票流转前由信誉评级安排对承兑人进行主体信誉评级,并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矩发表相关信息。

  第三十一条收据商场基础设施按人民银行有关要求对承兑人信息发表状况进行监测,承兑人存在收据继续逾期或发表信息存在虚伪、遗失、推迟的,收据商场基础设施应依据事务规矩采纳相应处置办法,并向人民银行陈述。

第六章监督处理

  第三十二条人民银行依法监测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的运转状况,依法对收据商场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按照法定职责对商业汇票的承兑、贴现、危险操控和信息发表进行监督处理。人民银行对再贴现进行监督处理。

  第三十四条收据商场基础设施和处理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再贴现事务的主体,应当按规矩和监管需求向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报送有关事务数据。

第七章法律职责

  第三十五条银行承兑汇票、财政公司承兑汇票的承兑限额、付款期限超出规矩的,由人民银行及其分支安排、银保监会及其派出安排对承兑人进行正告、通报批评,并由银保监会及其派出安排依法处以罚款。

  第三十六条商业汇票承兑人最近二年产生收据继续逾期或许未按规矩发表信息的,金融安排不得为其处理收据承兑、贴现、确保、质押等事务。

  第三十七条金融安排为不具有实在买卖联系和债权债务联系(因税收、承继、赠与依法无偿获得收据的在外)的出票人、持票人处理商业汇票承兑、贴现的,由银保监会及其派出安排依据不同景象依法采纳暂停其收据事务等监管办法或许实施行政处罚;对直接担任的董事、高档处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职责。

  第三十八条商业汇票出票人、持票人经过诈骗手法骗得金融安排承兑、贴现的,依法承当相应职责;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三十九条未经依法答应或许违背国家金融处理规矩,私行从事收据贴现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担任解说。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矩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处理暂行办法》(银发〔1997〕216号文印发)、《我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加强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再贴现事务处理的告诉》(银发〔2001〕236号)一起废止。

发布于 2023-06-09 07: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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