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鼎利」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03-23 17:03:17 43
访客

12月1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官发布《杭州市共有产权保证住所处理方法》。《方法》清晰市区户籍购房家庭和满意条件的非市区户籍购房家庭均可购买。《方法》规矩,共有产权保证住所购房家庭和政府的产权比例应在《共有产权保证住所购房合同》及《共有产权保证住所运用处理协议》中清晰,购房家庭产权比例比例不低于50%且不高于80%。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分、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共有产权保证住所处理方法》现已市政府赞同,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安排施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1月26日

杭州市共有产权保证住所处理方法

为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证、租购并重的住所准则,完善保证性住所供给体系,规范本市共有产权保证住所建造和处理,保证市民住所根本需求,拟定本方法。

一、总则

本方法所称共有产权保证住所是指由政府供给方针,建造单位开发建造,约束面积、出售价格、运用和处置权力,面向契合条件的市区户籍和安稳作业的非市区户籍家庭供给,施行政府与购房家庭按份共有产权的保证性住所。

本方法适用于市区规模内共有产权保证住所规划、建造、供给、运用、退出及监督处理等活动。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共有产权保证住所的建造和处理施行政府主导、市级统筹、一致规划、分级建造的根本准则。

购买共有产权保证住所享有与购买产品住所平等的公共服务权益。

市政府建立市住所保证作业领导小组,担任共有产权保证住所方针、规划和计划等重大事项的决议计划和协调,担任指定市属国有企业作为市级共有产权保证住所政府比例的代持安排。

市住所保证和房产处理部分是共有产权保证住所建造和处理作业的行政处理部分,担任方针拟定、安排施行、监督辅导作业,担任安排施行市级共有产权保证住所的供给、运用、退出及监督处理等作业,担任会同市发改、财务等部分拟定共有产权保证住所出售基准价格、产权比例。市住所保证服务中心担任详细施行作业。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分担任共有产权保证住所规划、土地供给、计划检查及不动产挂号等相关作业。

市城乡建造部分担任会同市发改、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所保证和房产处理等部分,展开市级共有产权保证住所项目的初步规划检查及建造进程监管,辅导区住所城乡建造主管部分做好区级项目的上述相关作业。

市发改部分担任会同市财务、住所保证和房产处理等部分确认共有产权保证住所政府比例增购价格。

市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财务、人力社保、审计、税务、公积金处理等部分按职责做好相关作业。

各区政府担任安排施行本行政区域内区级共有产权保证住所的建造、供给、运用、退出及监督处理等作业,担任指定一家区属国有企业作为区级共有产权保证住所政府比例的代持安排。区住所城乡建造主管部分担任详细施行作业。

二、规划与建造处理

市住所保证和房产处理部分会同市发改、财务、规划和自然资源、城乡建造等部分及各区政府,依据保证需求、城乡规划施行和土地利用现状等状况,编制共有产权保证住所发展规划和年度建造计划。

共有产权保证住所建造用地归入本市国有建造用地年度供给计划,其用地目标按不低于国有建造用地出让总量的必定比例单列,用地予以优先供给。

共有产权保证住所项目应结合“一核九星”城市功用定位和产业布局进行选址,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当,公共服务设备和市政基础设备等配套较为彻底的区域,以促进职住平衡、产城交融。

共有产权保证住所选用以下方法筹措建造:

1.划拨土地会集新建。市级做地主体和各区政府作为市、区两级共有产权保证住所的筹建主体,由具有开发资质的国有企业进行开发建造,土地运用权划拨至该国有企业名下。

2.出让土地会集新建。依照“限房价、定比例、竞地价”的准则,在宗地出让计划中约束购房家庭所持产权比例,清晰套型面积、交给时刻、出售方法、出售基准价等内容,以“竞地价”方法揭露出让住所用地,由土地受让企业进行开发建造。

3.既有房源转用。具有寓居条件、方位适合的政府房源、征收安顿房、产品房或其他社会房源,按规矩程序也可转化为共有产权保证住所,详细规矩由市住所保证和房产处理部分会同市财务、城乡建造等部分另行拟定。

共有产权保证住所户型以中小套型为主,套型规划应功用布局合理,有用满意寓居需求。既有房源转用的,不受前述套型约束。

三、定价和权属

共有产权保证住所出售基准价按同地段、同类型产品住所商场价格合理优惠后确认。单套出售价格依照出售基准价及其起浮起伏确认,在售房阶段向社会发布。

划拨土地共有产权保证住所,购房家庭可依据付出才能在50%—80%规模内挑选产权比例比例,依照单套出售价格对应的不同比例付出购房款。

出让土地共有产权保证住所,购房家庭产权比例为土地出让时已确认的比例比例,依照单套出售价格对应的产权比例付出购房款。

共有产权保证住所购房家庭和政府的产权比例应在《共有产权保证住所购房合同》及《共有产权保证住所运用处理协议》中清晰,购房家庭产权比例比例不低于50%且不高于80%。

共有产权保证住所出售基准价及产权比例由市住所保证和房产处理部分会同市发改、财务等部分拟定后,报市政府审阅赞同。

共有产权保证住所归入全市一致的信息处理体系进行处理。

四、请求供给

市区户籍购房家庭请求共有产权保证住所需一起满意以下条件:

1.主请求人具有必定年限以上市区户籍;

2.购房家庭契合本市住所限购方针,且必定年限内涵市区无房;

3.独身请求人需年满30周岁;

4.市政府规矩的其他条件。

非市区户籍购房家庭请求共有产权保证住所需一起满意以下条件:

1.主请求人持有《浙江省寓居证》或《浙江省引入人才寓居证》;

2.主请求人请求前在市区累计交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必定年限;

3.购房家庭契合本市住所限购方针,且必定年限内涵市区无房;

4.独身请求人需年满30周岁;

5.市政府规矩的其他条件。

主请求人具有市区户籍但未满必定年限的购房家庭请求共有产权保证住所,需一起契合非市区户籍购房家庭准入条件中的第2、3、4、5项条件。

购房家庭房产核定的规模包含:请求家庭在市区已进行不动产挂号的房产、购房合同现已签存案的房产、承租的公有住所、已签定征收安顿协议未进行不动产挂号的房产,以及批地建房状况等。

准入条件详细规范依据保证需求和房源供给状况进行动态调整,房源供给计划依照职住平衡准则并结合“一核九星”功用定位拟定,经赞同后经过公告方法清晰准入条件详细规范及房源供给计划等内容。

共有产权保证住所以一对夫妻或一对夫妻带未成年子女作为一户购房家庭,购房家庭需由一名契合条件的成员作为主请求人,其别人员作为家庭成员。未成年子女已作为家庭成员享用共有产权保证住所的,成年后如契合条件,可再请求共有产权保证住所。年满30周岁的独身请求人能够个人名义请求。

一户购房家庭只能享用一次共有产权保证住所。

共有产权保证住所依照以下程序进行出售和申购:

1.请求预售。由开发企业拟定出售计划,经市住所保证和房产处理部分或区住所城乡建造主管部分审阅赞同后,请求处理建造项目预售许可证。

2.发布公告。由市住所保证和房产处理部分或区住所城乡建造主管部分发布受理公告,清晰房源状况、准入条件、请求审阅程序等。

3.资历审阅。购房家庭提出请求,经审阅,按规矩确认配售摇号选房排序名单并进行公告。

4.配售摇号选房。获得配售摇号资历的购房家庭参与配售摇号,并按摇号次序进行选房。抛弃选房或选房后抛弃购房的家庭,自当次选房完毕之日起两年内不得请求共有产权保证住所。

选定房源的购房家庭,在签定购房合同之前,主请求人及家庭成员户籍、住所、婚姻等状况产生改变的,应向市住所保证和房产处理部分或区住所城乡建造主管部分申报;市住所保证和房产处理部分或区住所城乡建造主管部分对购房家庭相关状况进行体系主动核对。因状况改变不再契合保证条件的,撤销其保证资历。

共有产权保证住所购房家庭应与开发企业签定《共有产权保证住所购房合同》,与代持安排签定《共有产权保证住所运用处理协议》。

共有产权保证住所购房家庭可按规矩请求住所公积金、商业银行资金等购房借款。

共有产权保证住所购房家庭应按规矩处理共有产权保证住所不动产挂号。不动产挂号安排应当在预告挂号证明和不动产权证上记载不动产权力人,附记共有产权保证住所、购房家庭比例、政府比例、约束生意年限等内容。划拨和出让土地建造共有产权保证住所的,不动产挂号土地性质分别为划拨和出让。

划拨土地会集新建的共有产权保证住所车位、车库,由市、区两级代持安排担任运营处理;寓居区配套设备除依据有关规矩移交相关部分外,其余部分归政府一切,由代持安排持有并担任运营处理,转让产权的,应按规矩补办土地出让手续。

承租公租房、保证性租借住所的家庭购买共有产权保证住所的,应当在签定购房合同前腾退原承租的房源;享用公租房租借补助、高层次人才租借补助、新引入大学毕业生租房补助的家庭购买共有产权保证住所的,自签定购房合同次月起中止发放上述补助。

五、运用处理

共有产权保证住所购房家庭应当依照《共有产权保证住所运用处理协议》约好运用房子,在获得彻底产权前不得有以下行为:

1.私行生意、赠与房子;

2.设定除购房借款典当外的房子典当权;

3.违背《共有产权保证住所运用处理协议》约好的其他行为。

共有产权保证住所购房家庭获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向代持安排提出一次性增购政府比例的请求,增购后住所性质转为产品住所,仍视作享用过共有产权保证住所保证。划拨土地权力性质调整为出让,出让年限为70年,自非税收入收据填发之日起核算。不动产权证附记“需获得原不动产权证满10年后,方可经过生意、赠与等方法上市生意”。市发改部分会同市财务、住所保证和房产处理等部分对增购价格进行商场评价,每年发布一次。

共有产权保证住所购房家庭因故需退出保证的,可向代持安排提出回购其比例的请求,由代持安排进行回购。

获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回购价款为原出售价款加上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核算的利息,如到时商场价格低于上述价格的,以商场价格回购;满5年的,回购价款参照本方法第二十五条增购价格履行。

共有产权保证住所购房家庭在按规矩由代持安排回购其比例前,或在其增购政府比例获得彻底产权前,不得经过购买方法获得其他房产。

共有产权保证住所购房家庭获得不动产权证满10年的,可将其共有产权保证住所比例上市生意。代持安排在平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代持安排抛弃优先购买权后,购房家庭方可向别人转让。购房家庭依照其产权比例获得转让总价款的相应部分。转让后,住所性质转为产品住所,土地性质由划拨调整为出让。

共有产权保证住所项目政府所得收益作为非税收入上缴同级财务,施行“出入两条线”处理,各级财务部分应保证政府回购和优先购买所需的资金。共有产权保证住所政府所得收益处理方法由市财务部分会同市发改、住所保证和房产处理等部分另行拟定。

政府回购及优先购买获得的共有产权保证住所,可按有关规矩统筹运用。

共有产权保证住所因承继、遗赠、离婚析产而产生房子一切权搬运的,房产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保证住所,约束生意期限从原获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核算。不动产挂号部分应在不动产权证上附记“共有产权保证住所承继”“共有产权保证住所遗赠”或“共有产权保证住所离婚析产”,以及所占比例、准予上市生意时刻等内容。

共有产权保证住所因人民法院、裁定安排收效的法律文书等须产生房子一切权搬运的,可处理过户手续,获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房产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保证住所;满5年的,按本方法第二十五条规矩增购政府比例后方可处理过户手续。约束生意期限从原获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核算。不动产挂号部分应在不动产权证上附记“共有产权保证住所”、所占比例、准予上市生意时刻等内容。

购买、转让、回购共有产权保证住所的,按规矩交纳相关税费。

共有产权保证住所交给运用后,由购房家庭承当整套住所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物业处理服务费以及运用进程中的悉数处理职责和责任,全额交纳所购房子专项修理资金,行使物业处理的表决权。

六、监督处理

共有产权保证住所购房家庭存在违背本方法第二十四条规矩行为的,代持安排可依照《共有产权保证住所运用处理协议》相关约好,要求其改正并追究其违约职责。

共有产权保证住所购房家庭采纳隐瞒事实、招摇撞骗等手法违规获得申购资历的,市住所保证和房产处理部分或区住所城乡建造主管部分应撤销其资历,依照以下规矩处理,并制止其在10年内再次请求本市各类保证性住所:

1.已签定购房合同未交给房源的,由开发企业与其免除购房合同;

2.已交给房源的,由市住所保证和房产处理部分或区住所城乡建造主管部分告诉其期限腾退,由开发企业与其免除购房合同;逾期未腾退的,责令其按违规行为发现时政府比例的增购价格增购政府比例,并就已购比例按上述价格补缴差价款。

共有产权保证住所购房家庭存在本方法第三十六条规矩景象的,购房家庭中相关失期主体的失期信息记入市公共信誉信息渠道。购房家庭被责令增购政府比例的,所购房源需在购房家庭获得原不动产权证满15年后,方可经过生意、赠与等方法上市生意。

相关行政主管部分、代持安排及其作业人员在资历审阅、监督处理进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分依法对直接职责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七、附则

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可结合当地实践,参照本方法拟定共有产权保证住所处理方法。

面向特定目标出售的共有产权保证住所准入条件、申购程序等另行拟定。

本方法自2021年12月27日起施行,由市住保房管局担任牵头安排施行。

「世纪鼎利」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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