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艺因侵害作品信息络传播权纠纷被判赔乐视(600795股票天津)3万元

2023-03-23 06:03:42 40
访客

据天眼查APP显现,3月22日,乐视(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损害著作信息络传达权胶葛一审民事判定书发布,案号(2020)京0491民初27524号,审理法院:北京互联法院。原告为乐视(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告为乐视(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判定书显现,原告诉称,原告经授权取得涉案著作电视剧《我国1921》独占专有的信息络传达权,原告发现被告未经许可在其运营的爱奇艺视频软件(安卓手机客户端)上供给涉案著作的在线播放服务。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信息络传达权,故此提起诉讼,恳求依法支撑原告诉讼恳求以冲击侵权行为,保护原告合法权益。

被告答辩称:原告并没有取得涉案著作著作权人的合法授权;原告公证取证中屡次中止录像后,又重新开始录制,且未对设备进行清洁,取证程序不合法;涉案著作知名度较低,经济价值不大,原告恳求的经济损失和合理开销过高,缺少现实依据。

法院以为,本案中,依据公证书记载和视频内容可知,被告未经许可在其运营的爱奇艺客户端中向大众供给涉案著作的在线播放服务,使大众能够在其个人选定的时刻和地址取得涉案著作,损害了原告的信息络传达权。应当承当中止侵权、补偿损失等职责。

爱奇艺因侵害作品信息络传播权纠纷被判赔乐视(600795股票天津)3万元

终究本案裁判成果为:自本判定收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补偿原告乐视(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3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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